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 |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|
英文名称: |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 |
中标分类: | 医药、卫生、劳动保护 >> 卫生 >> 劳动卫生 |
ICS分类: | 环保、保健与安全 >> 职业安全、工业卫生 |
替代情况: | 被GBZ 2.1-2007 GBZ 2.2-2007替代 |
发布部门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|
发布日期: | 2002-04-08 |
实施日期: | 2002-06-01 |
首发日期: | 1900-01-01 |
作废日期: | 2007-11-01 |
出版社: | 法律出版社 |
出版日期: | 2004-06-05 |
页数: | 40页 |
书号: | 65036.3 |
适用范围
本标准的第3章为强制性的,其余为推荐性的。
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)(TJ 36-79)修订后分为两个标准: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
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。
本标准是根据职业性有害物质的理化特性、国内外毒理学及现场劳动卫生学或职业流行病学调查
资料,并参考美国、德国、前苏联、日本等国家的职业接触限值及其制定依据而修订和制定的,是作为工
业企业设计及预防性和经常性监督、监测使用的卫生标准。
前言
没有内容
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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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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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 医药 卫生 劳动保护 卫生 劳动卫生 环保 保健与安全 职业安全 工业卫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