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 | 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工程验收暂行规定 |
英文名称: | Interim Provisions for Acceptance of Optical Fiber Cable Automatic Monitoring System Engineering |
中标分类: | 工程建设 >> 原材料工业及通信、广播工程 >> 通信工程 |
替代情况: | 被YD/T 5093-2005代替 |
发布日期: | 2000-07-13 |
实施日期: | 2000-10-01 |
首发日期: | 1900-01-01 |
作废日期: | 2006-06-01 |
起草单位: | 北京邮电设计院 |
出版日期: | 1900-01-01 |
页数: | 15页 |
适用范围
《光缆路自动监测系统工程验收暂行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本规定”)是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(以下简称“监测系统”)工程施工质量检验、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的依据。本规定适宜 和于长途光缆干线的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工程,对于中继网、接入网的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工程竣工验收可参照本规定执行。
前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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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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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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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 工程建设 原材料工业及通信 广播工程 通信工程